广东陆丰疑有192套房警官免职期间仍用警车出行

2013年02月26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图为昨日被陆丰公安局查扣的原属赵海滨的“专属警车”。 图为昨日被陆丰公安局查扣的原属赵海滨的“专属警车”。
举报人对提走了82万元现金的“张海滨”身份提出疑问。 举报人对提走了82万元现金的“张海滨”身份提出疑问。

  陆丰市公安局:确属“擅自违规使用警车” 已派员查扣

  陆丰市纪委:赵海滨在2001年曾因反走私不力被记大过

  陆丰市纪委:调查组正调查赵海滨

  截至昨天,陆丰市纪委对赵海滨立案调查已经20天。陆丰市纪委也通过陆丰市新闻办对媒体通报了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通报,2月5日陆丰市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赵海滨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碣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并立案调查。陆丰市纪委随即成立了以陆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调查组,下设三个调查小组,分别对网爆赵海滨情况及举报人提供的各项有关线索迅速进行调查。

  陆丰纪委通报称调查“现已有初步进展”。

  陆丰市纪委同时称,在2001年1月5日,陆丰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时任碣石镇碣石经济试验区党委副书记、碣石公安分局教导员、碣石镇反走私工作第二责任人赵海滨因该地区走私活动打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本报陆丰讯 (记者 陈正新 通讯员 纪佳 摄影报道) 被爆利用“双重身份”开设公司、坐拥192套房产的原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碣石镇党委副书记赵海滨在2月5日被宣布免职和被陆丰市纪委立案调查。20天过去了,竟仍拥有“专属警车”出行。

  昨日,陆丰市公安局确认赵海滨乘坐的“粤N6022警”的白色警车属于“擅自违规使用警车”,同时在下午将该车查扣。

  陆丰市纪委书面通报对赵海滨立案调查的阶段情况称,2001年时任碣石镇碣石经济试验区党委副书记、碣石公安分局教导员、碣石镇反走私工作第二责任人赵海滨因该地区走私活动打击不力被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监察室人员前往查扣警车

  2月5日,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碣石镇党委副书记的赵海滨被宣布免职。在同一天,广东省公安厅派出调查组,陆丰市纪委也宣布对赵海滨立案调查。

  拥有超过20年的“双重身份”、名下曾拥有192套房产,这些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赵海滨被媒体冠以“房爷”的称呼。

  陆丰市纪委对赵海滨立案调查20天,恰逢元宵节。记者驱车来到赵海滨的家乡——陆丰市碣石镇。在距离镇中心碧海湾路不远处有一幢5层洋楼,楼下挂着“赵”字红灯笼——当地群众对记者指认这就是赵海滨在碣石镇的住所。当时是下午2时许,这幢楼下停着一辆警车,悬挂车牌号为“粤N6022警”。

  当时的路段不能随处停车,于是当记者继续开行调头再回来的时候,发现这辆停在楼下的警车刚好启动离去。碣石镇一位熟悉赵海滨的人告诉记者,赵海滨就坐在这辆警车的副驾驶位上。这位知情者称,赵在公安系统任正科级职务期间,这辆车牌为“粤N6022警”的警车就是赵的“专属警车”。

  昨日上午,陆丰市公安局证实:“粤N6022警”确系该市公安局的警车。

  由于当天距离赵海滨被免职和被陆丰市纪委立案调查已经20天,那么他仍然驾驶此前的警车作为“专属警车”是否合适?对此,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已经被免职的赵海滨仍在使用这辆警车的行为,属于“擅自违规使用警车”。

  由于发现了这个问题,在昨日下午陆丰市公安局派出了由监察室、保障室的人员前往碣石镇,将这辆警车查扣。

  疑问?

  举报人:提走82万元的“张海滨”是谁?

  赵海滨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以“赵勇”这个假身份成为惠州市金宝建材公司法人代表,不过是替其弟弟赵陆滨代管公司而已,实际出资人并不是他,实际上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金宝建材公司是与陆丰市陆兴劳动服务公司一起合作投资在惠州金龙花园建设房产的。记者在陆丰市陆兴劳动服务公司破产管理人移交的金龙花园第3栋房产清单上看到,陆兴公司总计28笔合计1737.3万元的投入资金中,唯一一笔以“现金支票”形式存在的资金金额为82万元——在该笔资金的备注栏注明“张海滨自提”。

  这意味着,在1994年6月14日,一个名为“张海滨”的人提走了82万元。

  那张海滨是谁呢?实名举报人黄坤意对此提出了质疑。黄坤意猜测,如果这不是陆兴公司的笔误的话,那么“张海滨”很有可能又是一个虚假的身份证。

  记者为此试图联系已经被宣告破产的陆丰市陆兴劳动服务公司的知情人,但该公司已经无址可查,也没有可以打通的联系方式。

  而作为被质疑的当事人,赵海滨的电话却长时间处在无人接听的状态。

  疑点?

  举报人:谁伪造了“赵勇”的签名?

  作为房产被“一房二卖”的整个事件的焦点,就是赵海滨自称陆丰市法院查封房产时他并不知情,陆丰市法院人员等到公司上门送达《查封裁决书》时他并不在场,“赵勇”的签名也不是他签的。

  也就是说,赵海滨自称这幢楼房当时的房产所有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不知道法院查封和拍卖这幢楼。也因为此,他将要求查封房产的原破产清算公司和这幢房产的拍卖受买人一起起诉。房产的争议由此引发。

  但在陆丰法院存档的一份书面的询问记录上,清楚地记录了在2005年5月13日上午,在惠州市半山金龙花园,法院的工作人员陈水树、罗新星以及陆兴劳务公司许保等人参与了这次询问,询问对象正是“赵勇”。

  为何会有此争议?法院询问的“赵勇”是不是“赵勇”?因为这个引发争议而导致数年来无法受让房产的黄坤意对此提出,签名之谜应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是假签名,是谁当着法院工作人员的面伪造了这个签名呢?

  “许保也参与了法院工作人员的上门询问,他是与赵海滨开办的公司合作方陆兴劳务公司的经理,他不可能不认识赵海滨。”黄坤意说。

  开发192套房产的2000万资金从何而来?

  1993年12月28日,赵海滨担任法人代表的惠州金宝建材公司与汕尾一家银行的下属公司——陆兴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共同开发惠州市内的一处房地产项目。

  根据一份双方公司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截至2005年,合作双方共投入了资金4160.95元。其中,经惠州金宝建材公司确认,陆兴劳务投入的项目投资款为1737.3万元。也就是说,惠州金宝建材投入这个房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为2423.65万元。而从工商部门提取的资料显示,惠州金宝建材公司(已注销)的法人代表“赵勇”(也即赵海滨)拥有该公司97%的股份。尽管赵海滨曾亲口表示,公司所有的资金投入都是他的弟弟投资的,他本人没有投入资金。

  但实名举报人黄坤意就提出了质疑,其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单个项目投资超2000万元的资金从何而来?

(原标题:“房爷”被免20天 仍有“专属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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